撇开权力关系的爱都是瞎扯淡,甚至可能是恶

花朝月夜:

因为有读者问,索性还是写一写。我觉得有的问题是需要一点篇幅才能解释的,做学生做久了难免容易较真。不感兴趣的话直接拉过就好。

解释我对三个问题在同人文中的呈现方式的【个人看法】:

1. 古代背景中和二桥的婚姻关系

2. 现代AU中的二桥角色

3. 我为什么极端反感大多数以异性婚姻作为所谓“虐梗”的现代AU同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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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很少提及古代二桥梗,甚至在某篇if文里明确提到在他们确定心意后没有和别的女性发展婚姻关系。这并不是为了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浪漫幻想。

我对中国思想文化史不是特别熟悉,但是至少在西方,就我所知的到18、19世纪洛克、康德的法哲学中,女性在法律上都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完全依附于男性家长(婚前是父兄,婚后是丈夫)。男女地位差是有法律基础的。而就我粗浅的对两汉魏晋之际的一般印象而言,女性也是从属于她们的男性家长的。换而言之,她们并不是和男性对等的个体。

因此,策瑜二桥的典故直白说来是你策哥通过让他们同娶姐妹的方式来巩固孙周亲缘上的联系,这个事情的本质逻辑中有一点:女性是附属,是纽带,是借以达成孙周亲密关系的“物”。换句话说,放到同人文语境下,策瑜和二桥的婚姻压根不是什么“刀”,而是策瑜二人关系的大糖——这样的婚姻关系本身就是为策瑜二人的亲密联合服务的,女性只是所属物品而非完整的“人”,策乔/瑜乔和策瑜的关系压根就不在一个层次上。(某些同人文里你策哥吃小桥的醋就更是不合逻辑了——古代语境下,策哥和小桥压根不是对等的人)

这个逻辑放在当时没什么,但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地自己去描写这种糖——从创作上说也没有必要。同样的,if线中避开他们的婚姻关系也是一个道理:我不想、也没有必要来重演“女性作为附属物品”这一封建逻辑,而我一个写无脑同人文的也没必要在这里做什么封建批判斗士,要通过描写二桥来抨击封建观念……所以就回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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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我在现代AU中反而不太回避大小桥、以及她们和策瑜二人可能的恋爱关系(虽然BG是肯定会分手的……),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史向语境下二桥和策瑜之间有着巨大的权力不对等,但现代AU中她们当然和策瑜一样是独立的成年人,在恋爱关系中有着和男方同样的选择权,分分合合也都很正常。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回避,因为她们不需要“回避”来作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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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权当是推论/结论了。

在绝大多数同人语境下,读者都是和CP二人(而非其他角色)产生共情的,也就是说CP二人的行为大多数时刻是被默认有合理性的。

在现代AU中,如果还要通过和二桥的婚姻来构成所谓“虐梗”,那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推出两点:1. 二桥仍然是附属,是“虐梗”的工具;2. 异性亲密关系是可以被工具化(eg. 受了情伤之后结婚作为治愈),可以比策瑜关系低一级别的(eg. 余情未了时和女性结婚)。

原耽出现这种情节还有待商榷,比如说这种异性婚姻结局可能构成了对自身的批判,等等。但大多数同人语境下读者默认和策瑜二人共情,文本中的话语权也基本在策瑜二人手里,安排这种情节不过为了“虐”主角(配角连被虐的资格都没有)。以上两点暗示便让人很难接受;女性在这种现代AU里居然还是附属的、工具的地位。

对不起,我不认为这是剧情偏好问题。

Frankly speaking, 我觉得这是作者审美水平低下和思想观念恶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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